兒園內設門賣部幼原則中小在校置小學校超四部上不市
新京報訊(記者陳琳)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、教育部、國家衛健委、公安部四部門發布《關於做好2023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其中明確,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校、幼兒園原則上不在校內設置小賣部、超市,確需設置的,不宜售賣高鹽、高糖及高脂食品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有關部門要堅決落實食品安全“四個最嚴”要求,按照有關文件要求,依職責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管理,持續推進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,壓緊壓實屬地監管責任,完善末端發力、終端見效的製度機製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,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。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和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校長(園長)負責製和相關負責人陪餐製度。
各地市場監管、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按照相關要求,嚴格執行索證索票、進貨查驗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、食品留樣等製度,強化食品采購、貯存、加工、配送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各環節管理,嚴控食品安全風險。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設定招標門檻、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、集中定點采購,嚴格履行招標程序,及時公布中標的校外供餐單位名單,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單位引進和退出機製。
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,嚴格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對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煙、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、售酒的規定,嚴肅查處學校及周邊、網絡平台等麵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。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校、幼兒園原則上不在校內設置小賣部、超市,確需設置的,不宜售賣高鹽、高糖及高脂食品。各地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、依法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,依法嚴厲打擊學校及周邊、網絡平台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。
同時,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建立並實施反食品浪費管理製度,將防止食品浪費理念納入供餐食譜設計,按照用餐人數和營養均衡的原則配置菜品、主食,加強食品在采購、儲存、加工、發放等環節的減損管理。
編輯 劉茜賢
校對 李立軍